译者序 古斯塔夫·勒庞——文明的先知(1/2)
<!--go-->19世纪后期,大众的力量冲击了几乎所有既存的政治秩序、社会秩序和人心秩序,在社会生活的变迁中唱起了主角。这个结果并不全令人欢欣鼓舞。近代中外历史都告诉我们,大众的民主权利如一切个人权利一样,如果没有恰当的宪政约束,十分容易转变为一种暴虐权力。
过去不会告诉我们应该做什么,但它可以告诉我们应该避免什么。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Gustave Le Bon,1841—1931)从法国大革命中敏感地发现了权力向大众转移带来的社会问题,他试图不偏不倚地剖析历史,从心理学角度分析法国大革命。有人说他是法国的柏克,也有人说他是群体的马基雅维利。本书以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和基督教历史为主线,分析大众心理和大众性格塑造的过程,且试图以史鉴今,反思在群体心理作用下,为什么杀戮会如此疯狂,为什么大众可以变得如此残忍,文明的生命是如何循环的,我们当代文明的命运又将如何变化。
关于大众社会论的著作并不少见,所以丹尼尔·贝尔在《意识形态的终结》中说:“在当今西方世界,除了马克思主义之外,最有影响的社会理论也许就是‘大众社会’理论了。”但还没有一本关于大众力量崛起的心理学著作像《乌合之众》这么有影响力。连美国的实验心理学创始人、社会心理学家高尔顿·乌伊拉德·奥尔波特(Gordon Willard Allport)也在其著名作品《社会心理学手册》(A Handbook of Social Psychology)中如此评价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在现有所有关于心理学研究的书籍中,没有任何一本可以与《乌合之众》相媲美。”早在1920年,梁启超等人所译的《尚志学会丛书》和《共学社丛书》中就存在大量法国作品,其中就有古斯塔夫·勒庞的著作。张东荪赞其作品精髓绝伦。古斯塔夫·勒庞文理兼修,十分博学,使得他的视角十分独特。
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一旦孤立的个人融入群体,便会丧失自我意识。群体永远游走在无意识边缘,是受无意识本能支配的低能生命体。他说:“由于任何一种精神结构都包含着各种性格的可能性,环境突变会让这种可能性表现得更为突出……如果不在一个群体中,有些闪念或感情,独立的个人根本就不会产生,即使产生,也不可能变成行动……人多势众产生的力量感,会使群体成员表现出孤立个人不可能有的情绪和行动。”
“在群体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个性也被削弱了,作为个体的异质被同质化了,取而代之的是集体无意识品质,而集体无意识品质决定了群体的智慧……一旦受困于群体意识,便沦为平庸之辈,群体素质的累加只是愚蠢的累加,真正的智慧已被集体无意识淹没了。”所以,“仅仅融入群体,就已经使个人在文明阶梯上倒退了好几步”。
群体总是轻信、冲动,是被感情支配的傀儡。所以古斯塔夫·勒庞说:“群体的行动是被感情激起的,也被感情主导,这种感情的强弱程度,直接决定着群体的行为能力。”而且,群体感情极端且夸张,所以,“群体只擅长把感情提升到极高或极低的境界。不幸的是,群体感情的夸张倾向,通常把人类的恶劣表现到极致”。
古斯塔夫·勒庞认为,群体不仅智力低下,还会把表面上相似的事物搅在一起。所以,“只有简单明了的观念,才能被群体接受,但并不是所有观念都简单明了,因此必须经过一番彻底的改造,变得通俗易懂,才能被平庸的大众所接受”。由此造成的后果是:“不管观念刚出现时多么正确或伟大,一旦进入群体的智力理解范围内,那些高深或伟大的成分便被剥夺殆尽。”
群体不仅偏执激进,而且盲目服从、情绪起伏不定,只有掌握刺激群体想象力的能力,才可能会被大众关注。所以古斯塔夫·勒庞说:“只要掌握了影响群众想象力的艺术,也就掌握了统治他们的艺术。”
虽然古斯塔夫·勒庞认为群体冲动、易变、偏执、保守、轻信,但他也说:“人类必须怀抱着希望和幻想,否则就无法活下去,这就是诸神、英雄和诗人得以存在的原因。推动各民族进化的主要因素不是真理,而是谬误……正是幻觉引发的激情、痴迷和狂热激励着人类走上文明之路。”
除考察群体的普遍心理特征外,古斯塔夫·勒庞还用大量篇幅探讨了群体性格形成的因素。在他看来,影响群体性格的因素有两种:一是能够使群体接受的某些信念,某些观念的盛行,使某些革命的爆发背后的一种延续很久的准备性力量,这是间接因素。二是长期性准备工作成为实际说服群体行动的根源时,便成了直接因素。古斯塔夫·勒庞着重考察了种族、传统、时间、政治和社会制度、教育等影响群体性格的间接因素。其中,制度和教育是古斯塔夫·勒庞着墨最多的章节。
谁要是只考察和研究法国,谁就永远无法理解法国革命。所以古斯塔夫·勒庞经常把法国与美国、英国、德国的历史进行对比,尤其在考察典章制度对社会的影响一章时,古斯塔夫·勒庞特别指出它们之间的制度没有本质区别。尽管各个民族彼此不同,很少融合,但却有如此相似的法律,这使我为之赞叹。由于地点不同,这些法律会在细节上出现不断的、无止境的变化,但是它们的基础却是一样的。
由于“各民族的性格决定了他们要怎样被统治”,所以“制度与一个民族的伟大和另一个民族的衰败毫不相关。各民族受自己的性格支配,凡与这种性格不合的模式,都不过是一件借来的外套,一种暂时的伪装……一场目的在于摧毁过去一切制度的大革命平息后,人们惊讶地发现,这样的大革命虽然毁灭了一套旧的集权制,却建立了一套新的集权制,并使集权制度进一步强化,更具备压迫性。制度无法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民族的幸福也不能到制度中去寻找。以暴力革命为代价,暴力革命可以改变其名称,但其本质依然如故”。对中国旧社会的制度,古斯塔夫·勒庞做了如下评价:“如果一个民族使自己的习俗变得过于牢固,就很难发生变化,中国是这方面的典型,它故步自封,使整个国家没有任何改进能力。即使暴力革命也没什么用,结果不过是打碎的锁链被重新拼接在一起,让整个过去原封不动地再现,或者是对被打碎的事物撒手不管,让无政府状态来取代衰败。”其见解可谓鞭辟入里,一针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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