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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7章 在一统天下之前,我只是一个可怜又可悲的和亲公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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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几天。

镇国公府这一代,最出类拔萃的嫡长孙断了腿。

自小受万千宠爱,冰雪聪明的丹歌公主要北上和亲。

受不了这巨大的打击。

外祖母骤然离世。

知道真相的我更是大恸,当场便昏了过去。

侍女怕我自尽,日夜寸步不离地盯着我。

到达北越前,我再没说过一句话。

只是看着马车外的风景越来越陌生,生我养我的故国越来越远。

一去紫台连朔漠。

独留青冢向黄昏。

外祖母,丹歌不孝,没能送您最后一程,您不要怪丹歌。

6

刚到北越的前两年,我是在奴隶营中度过的。

在齐人的眼中,只知丹歌公主如今已换了三任丈夫。

先是北越王,然后是他的弟弟,现在是他的小儿子。

期间,大齐曾派使臣来过,带来了父皇病愈的消息。

是王珏。

他的一只腿跛着,没有了年少时的意气,多了几分沧桑。

作为奴隶的我,亲自服侍他用酒。

但他并没有认出我。

也没有“见”到我。

毕竟此时的我,皮肤黝黑,面容枯败,左侧脸颊还有一道深深的刀疤。

和当年那个高贵美丽,说话时顾盼神飞的丹歌公主大相径庭。

他的目光只是在我身上停留了几秒,便转向了上座的北越王。

他请求见我一面。

当时的北越王,摩力他,正是我的第三任夫君。

两年前,他还是我名义上的儿子。

他声称我有孕,不便接待外臣。

那时,我确实刚刚失去我的第三个孩子。

我总是会有不同的丈夫,孩子的父亲也并不相同。

他们一个也没能活下来。

说来好笑,摩力他其实有些喜欢我。

但比起喜欢我,他更喜欢虐待我,并乐此不疲。

一是因为我当年杀的那个北越将军,正是他的亲舅舅,二则是因为如今已执掌朝政的那位,高高在上的大齐太子,杨雍的暗示和纵容。

否则,他也不敢如此毫无忌惮地,这般对我。

当晚,摩力他又有了新的乐趣。

他吩咐士兵扒光了我的衣服,把我紧紧的绑在营地中央的旗杆上。

旗杆下方堆满了熊熊燃烧的柴火。

许多士兵巡逻的时候路过,都会毫无顾忌地发出异样的笑声或口出污言秽语。

无数双眼神,反复错乱地落在我发烫的肌肤上。

仿佛下一秒就能将我刺穿。

但我已经习惯了,神情木木的。

直到。

摩力他和王珏从营帐中走出。

看见王珏的一瞬间,我的鼻头猛地泛酸,眼眶像被熏到般,一滴眼泪划过我的侧脸,悄然掉落。

然后。

一滴又一滴。

我就这样看着那几滴泪水掉下去,顷刻间消失在空气中。

可惜。

几滴水的力量太渺小了,如何浇的灭这熊熊大火?

从来到北越的那一天起,无论遭受什么样的对待,我都没有哭过。

唯独今天。

唯独。

在他面前。

而王珏在看见我惨状后,即刻将头偏到一旁。

皱眉道:“大王,此奴婢犯了何错,竟要受如此重的刑罚?”

摩力他哈哈一笑,仿佛得逞般:“侍郎也爱怜香惜玉?

看着王珏克制的表情,他更是得意,甚至摇头感慨道:

“可惜此奴善淫,日夜寻男人苟合,只是一个肮脏下贱的奴婢,实在配不上侍郎的怜悯。”

此言一出,周边的士兵们哄然大笑。

那笑声仿佛穿透了我的耳膜。

我的心,亦如烈火烹油般,被炙烤着。

王珏犹豫了。

这犹豫的片刻,与我而言,却像一辈子那么漫长。

或许我在期待他能认出我,救下我,带我回家。

又或许,我有几分庆幸,他没有认出我。

而其实。

他根本没有抬头仔细看我,只是犹豫片刻后,不再出声。

我突然笑了。

我的王珏表哥啊。

是世家嫡长子,一向为人清正,如朗月清风,又极守清规。

对待自己近乎苛刻。

他生平最恨淫乱之事,因为他的父亲,也就是我的舅舅,最爱游于秦楼楚馆,外室无数。

最后还因为这些腌臜之事,掉入他人陷阱,致使王氏一族差点倾覆。

因此王珏,自小便用自己的亲生父亲时刻警醒自己。

从来无心风月。

更从来不知,我也曾经喜欢过他。

喜欢。

听起来,是一个多么奢侈又遥远的词啊。

遥远到仿佛是上辈子的事情。

那是在什么时候呢?

也许是在他总是毅然跪下,替我受外祖父的家规时。

也许是在他教我写字念书,第一次念出那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时。

也许是他笑着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然后将春日的第一朵桃花别在我的耳后时。

也许是我在边境,偶尔收到他的来信,每每看见那句“丹歌吾妹,见信如晤”时。

也许......

我不愿再想了。

有些回忆,堪比利刃。

眼前的火光越来越大。

我突然很想坠落,纵身融入那火光中,享受火焰灼烧皮肤的快感。

我想,那一定比死在那些恶心的目光里,来的痛快。

但我没有那么做。

只是看着王珏微跛的背影渐行渐远。

何必多此一举呢。

我,不是早就死了吗。

对着王珏离去的背影,我喃喃自语。

王珏。

下次不要再写见信如晤了。

因为,我不想再见到你了。

从前我听说,如果人痛苦到一定程度,活着和死了并没有什么区别。

但父皇和王珏的安康,还是给我带来了一丝生的希望。

不过与其说是生,倒不如说是。

苟活。

后来。

我有了一次逃离的机会。

摩力他的叔叔谋反,整个北越乱成一团。

到处都是烽烟,战火,哭泣的孩子和血淋淋的尸体。

我瘸着腿从一个营帐中走出。

身上是褴褛的衣衫,手腕和脚腕处还有被绳索磨破的血迹。

我刚刚杀了一个试图侵犯我的男人。

这次,我咬破了他的脖颈,溅了我满脸的血。

好脏的血。

摩力他却很喜欢这样的场面。

他总是把我丢在一堆恶心的男人中间。

有时候我杀了他们,有时候被他们杀。

我也记不得我“死”了多少回,又让别人死了多少回。

可惜这次,摩力他不在。

因为,这次轮到他。

忙着杀叔叔,和被叔叔杀。

奴隶营中的奴隶四散逃离。

我也被人群挤着,跌跌撞撞地往前走。

迷茫地看着眼前泥泞的世间。

下意识回头,一个孩子坐在尸体堆成的小山上放声大哭,眼泪混着血液和泥土不停地流。

我愣了一秒,身体便不受控制地逆着逃难的人潮往回走。

直到跌倒在那个孩子面前。

我伸手抱住他。

身上的血蹭了他满脸。

他却神奇地停止了哭泣。

似有所感般同样伸手抱住了我。

“他”是个女孩,我给她取名曦光。

意为,最明媚的阳光。

7

我抱着曦光回了摩力他的军帐大营。

拿到了他的兵符和印玺。

摩力他提着剑,断着腿,回到大营的时候,我单手一剑就封了他的喉。

鲜血喷洒而出,划过我的侧脸。

我的另一只手还抱着满脸好奇的曦光。

或许是生在尸山血海中,她并没有受到丝毫的惊吓。

反而有些高兴,手舞足蹈的。

后来,我便以迅雷之势收服了摩力他的部下。

以王后的身份。

他们当然不服,但不服的人都死在了我的剑下。

那时,他们才恍惚想起,多年前那个,十五岁便提剑在万千敌军中,取了他们大将军首级的丹歌公主。

是我。

是啊,谁能记得在奴隶营中忍辱负重,苟且偷生,每天只能吃泔水为生的女奴隶。

也曾锦衣玉食、受尽万千宠爱。

是长安城里无忧无虑的少女,是银菱军说一不二的丹赤将军。

是大齐最尊贵的,丹歌公主。

连我自己,都快忘了。

我只用了半年时间,就平定了整个北越。

并改国号为天盛,自立为王。

整个天下为之一振。

杨雍,就是在这时送上门来的。

他想渔翁得利。

更想拿回他故意丢掉的西北十城。

却忘了,自己是个没有上过战场更读不懂兵书,只会在长安城里做着春秋大梦的,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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