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让赤字增加的办法(1/2)
元佑四年清明节,一道八百里加急通过游师雄递进中枢,整个吐蕃所有的部落头领和贵族都同意归属大宋帝国,五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只要价700万贯。每年开支由中央财政拨款给各个大大小小的吐蕃头人和部族作为他们接受管辖的代价。
奏章中提到各路头人可以在必要的时候集结50万青壮劳力听从宋廷的军事动员,只要宋廷承担人吃马嚼的开支,支付等同于厢兵的军费和战功赏赐。一步从奴隶制进入封建制的吐蕃显然明白军事封建的好处和优点,既不用上交赋税,还可以白拿钱改善生活,只用在极小概率的情况下出动人马给宋廷壮壮声势就可以了。
说白了就是宋廷花钱买了吐蕃500万平方公里土地的名义所有权和50万人的一支存在军队。至于这比经过游师雄和诸多臣僚讨价还价定下来的开支值不值,那就见仁见智了。
辰基集团向诸位相公和相关的边境地区的路府官员做出保证,每年在各个边境州府原有上交税收基础上逐年增加赋税直到元佑八年达到这比700万贯的开支。也就是说宋廷咬咬牙,在这之间的5年支出大概2100万贯就可以得到相当于远远超过唐代对吐蕃的主权和控制力度。不仅仅永久节省了从鄯州到黎州一线接近四分之一边境线上的军费,还可以增加数千万贯都买不到的领土和骑兵资源,双方都认为自己占了便宜。
当然最大的赢家还是辰基集团,因为作为上税的主力,辰基集团几乎通过倾销、雇佣劳力修路盖房子、设立商业网点、包税合约、勾结各个边境线上的老牌走私商和官商等等手段,几乎垄断了对吐蕃的贸易和物流。一季报数据显示,新增税后利润有300万贯都是来自于对吐蕃的贸易和昌都等新兴物资集散地新开设的网点批零收入。
让朝堂诸公觉得更夸张的是,辰基集团没有让中央和地方政斧花一文钱,所有的开支都是凭借成都府路、利州路、秦凤路等地的地方政斧信用,对民间发行的‘吐蕃建设公债’来支付。总额有5000万贯的公债全部由辰基集团下属新成立的辰基证券公司承销。也就是说各级政斧没花一文钱,凭空得到了一笔5000万贯十年期,年利率2.5%的到期还本付息国债收入。虽然十年后要还钱,但是这笔钱可以通过旧债换新债的形式不还,也就是说白白得了一笔巨款。
这其中有2100万贯要支付给各个吐蕃贵族,多余的2900万贯可以用来给皇室百官发放补贴,可以兴修道路,也可以用来做其他的支出。这一全新的开源模式让整个朝堂如同开了锅一般,各个衙门都意识到其中的商机和好处。和宰相范纯仁等高管彻夜交流了半个月的李基累得半死,光解释如何让购买者接受这么低的利率就用了一天时间。
这一下子让大宋帝国的财政拥有了30%的财政赤字率,这笔巨款通过三个月的发行筹集,流进各个相关的衙门,大大的刺激了各级官员。上书要求中央批准再开新国债的奏章几乎一夜之间堆满了宰辅和太皇太后的书案。
当然英明神武的高太皇太后马上禁止了这些风『潮』,严厉的斥责了部分完全没有必要赤字的部门要求发债的请求。在朝议中制定加固黄河堤坝和疏通漕运的专用国债计划,同时制定了一套规范国债发行的法律和制度。当然这里面有很多间接变相强化辰基证券公司垄断地位的条款都是李基站在为国为民的立场,幕后建议宰辅们添加进去的。比如保证金制度,要承销政斧发行的100万贯的政斧债,就要先交50万的保证金给政斧,在发行期结束后政斧只要50万,如果承销商只买了90万贯出去,就要亏10万贯。这一条款保证了民间没有足够财力的商家和豪门无法进入承销市场和辰基集团竞争,同时还保证了政斧发债的稳定姓和安全姓。没有足够的手段和人才,就不可能向辰基证券公司一样溢价发行这五千万贯的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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