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言志(1/2)
回到唐府后,唐小豪带着疑惑躺在床上,他自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只是在好奇小铃铛还有那个混在花魁中的虹姐到底是什么人?
早已回来的小铃铛也带着疑惑,不过她疑惑的却是自己的身份,因为小铃铛只记得近半年来的事情,因为半年前她从昏迷中清醒后便失去了过去的所有记忆。
她是谁?来自哪里?又要做什么?这些小铃铛都忘得一干二净。只知道自己醒来的时候,身受重伤,骨头断了好几根,身旁除了一柄女剑,一根带白色铃铛的发簪外,还有一个悉心照顾自己的女人。
照顾小铃铛的女人就是伪装成红牌十二坊花魁含霜的虹姐,全名白如虹。
按照白如虹的说法,小铃铛是孤军中的一员,是白如虹的手下,原本是混入西原商队进入神都城,谁知商队在半途中遭遇了土匪袭击,小铃铛所乘坐的马车直接跌落悬崖,虽然没死,却被摔成了重伤,也因此失忆。
至于小铃铛原本叫什么,白如虹称孤军成员就算有名字,也都是化名,她原本只有一个代号叫廿二,也就是二十二号的意思,至于那柄女剑是配合西原剑舞而用,她的掩饰身份是西原舞姬,白色的铃铛也仅仅只是佩饰。
虽然小铃铛对此存疑,但因为实在什么也回忆不起来,只得默认了自己孤军成员的身份。
那么,孤军是什么组织呢?谍,徒协反,间也,今谓之细作。
细作也就是俗称的卧底,通常为刺探敌方情报所设。也不知是什么时候,九原大地之上就诞生了这么一支不效忠任何势力的细作组织。因为这组织内所有成员都是孤儿,也因为其成员一向都是独来独往,孤军奋战的原因,所以,被称为孤军。
孤军在九原异道历史上是一个非常神秘的存在,孤军自称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平衡异道,不让任何一个门派过于强大,达到相对平衡的目的,甚至称不管是异道十二门派,亦或者是江湖八大门派内都有他们的人。
虽然传闻孤军也有人潜伏朝廷之中,但孤军从不承认,他们很清楚一旦承认,那就意味着与朝廷为敌,是人都明白“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的道理。
孤军内的男性一般分为三类,分别叫潜鸟、蜂鸟、隼。
潜鸟属于既擅长潜水又不失去飞行能力,但在陆地上行走却又笨拙的鸟类,它们嘴巴又长又尖,只适合捕食小鱼小虾。因此,被叫做潜鸟的孤军男性都只是最普通的门徒,这类孤军门徒只用来打探基本消息,散布在各地,身份大多无关紧要。
蜂鸟体型小,速度快,不易捕捉,十分灵活。因此代表的是更优秀的门徒,会被安插进各大门派和相关组织中收集整理情报。
最后便是隼,这是最优秀的一类,这类门徒具体做什么,只有组织内少数人知道。而隼之中,又细分为隼、鹰、鹫、鹗四类,代表着各自的等级,就如朝廷官员的品级一样,这是潜伏得最深的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现身。
而孤军内的女性则只分为两类,分别叫杜鹃和极乐。
杜鹃鸟是寄生鸟类的典型,这类鸟从不筑巢,不孵卵,不养育后代。它们在产卵前,会物色一个卵大小外形与自己类似的其他鸟类,当发现这种鸟类产卵离巢的时候,就会立即飞过去踢掉其中一个蛋,并产下自己的蛋。
最可恶的就是,杜鹃鸟的个头比一般的鸟要大,孵化时间也相对早一点,被孵化出壳之后的杜鹃幼鸟本能地会将鸟巢中的其他蛋踢出鸟巢,以此来换得雌鸟更静心,更单一的养育。
因此,杜鹃会被从小送到目标身边长大,与目标培养感情,让目标对杜鹃深信不疑。为了保证杜鹃忠于组织,并不忘自身使命,孤军还会在杜鹃的身旁安插一名类似保姆的人。
极乐也是一种鸟,不过是一种传说中的鸟类。这类鸟天生就十分美丽,它们所做的事情就是每日四下游荡,不觅食,不筑巢,饿了就利用自己美丽的外表去吸引那些对自己感兴趣的其他鸟类,困了就栖息在其他鸟类的巢穴之中,当厌倦了这里之后,极乐鸟又会展翅高飞,去寻找下一片它深爱的乐土。
有人说,极乐鸟每一次停下来,其实都是带着真心和真情,只是她天生容易厌倦而已,所以,对极乐鸟来说,这类的鸟真正深爱的只有自己。
因此,极乐就是专门培养出来对付男人的,专攻男女心计,无论是含霜,也就是白如虹,还是小铃铛都属于极乐。
这就是为何白如虹在取代含霜之后,始终不被人发现的原因,她的对付男人的手段较比真正的含霜,有过之而无不及。
至于小铃铛,因为失忆的原因,除了记得一些舞蹈之外,其他的全都忘记了,因此在小铃铛对付唐小豪的时候,才会笨手笨脚,每次行事前,都需要先请教白如虹。
只不过,小铃铛始终对自己的身份存疑,她深知自己性格秉性是绝对做不了这种事的,可是,眼下事已至此,她又没有关于自己身份其他线索,只能按照白如虹吩咐所做。
小铃铛对整个计划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她只是单纯的认为现在要做的就是借唐小豪这个驸马接近宝梦公主,并伺机营救,并不知道白如虹和廖延奇这两个孤军叛徒,为了可以远走高飞,脱离组织,将原本的计划做了修改,目的就是为了让皇城内大乱。
——
次日清晨,唐小豪还未从睡梦中醒来,门就被唐琛给推开
唐琛看着睡在门口地上的唐墩,抬脚踢了下,将其唤醒后道:“叫醒少爷,梳洗后让他到我书房来。”
唐墩赶紧去唤醒唐小豪,唐小豪则是因为昨晚太疲惫的原因,始终不愿意起来,唐墩又是求又是拽,这才将他从被窝里哄出来,赶紧打水帮他梳洗,领着他去唐琛的书房。
唐琛坐在椅子上,看着刚走进来还在打着哈欠的唐小豪,说了句特别奇怪的话:“染不可不慎也。”
唐琛这句话是古人所说,原话为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以入者变,其色亦变,五入而以为五色矣,故染不可不慎。这意思是用素丝染色来表示人在什么样的环境内就会受到影响变成什么样的人。
唐琛这是在担心唐小豪已经变了,毕竟他为了伪装自己,整日混迹于烟花之地,不受影响是不可能的。
唐小豪当然明白父亲的意思:“爹,你多虑了,我原本是什么样就永远会是什么样,我这么洁白无瑕的人,不会被染黑的。”
唐琛冷冷道:“染黑?我怕你已经染成了五颜六色,其中那份洁白不知道还剩下多少,你即将贵为驸马,我实在有些不放心,所以,今天打算考考你。”
唐小豪顿时清醒了:“爹,你就不怕被娘和大姐发现?她们发现了,就等于是外公发现了,外公发现了就等于是……”
“闭嘴!”唐琛知道不制止的话,自己这儿子又得开始胡说八道,“还记得集贤院大学士胡先生教你背诵的《言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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